12月8日,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由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二级资深经理王文成主持,公司股东代表,全体董事会、监事会相关成员,市水务环境集团、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利局水库管理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本次股东会有审议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任免宁波原水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通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免,批准修订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章程等4项议程。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占公司股本100%,股东代表以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根据宁波市水务体制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本次股东会认真审议,批准了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的事宜;批准任命俞宁、应海广、邵兴华、蒲延峰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免去原相关董事职务;任命钟鸣深、赵建峰、王莹、卢毅、杨杰为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免去原相关监事职务;通报了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同时审议批准了修订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章程的事宜。
随后,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及监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选举俞宁任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审议同意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经营班子调整;聘任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免去原相关人员职务。监事会会议选举钟鸣深任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股东代表在会上发言,对以王文成为董事长期间的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表示感谢,对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新班子表示祝贺,股东代表表示,将一如既往支持宁波原水有限公司,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围绕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加强沟通协作,在承担民生工程建设、保障优质饮用水源的同时,保障各股东权益,推动公司稳步发展,根据市水务环境集团总体要求,稳健推进原水公司企业改革相关工作,为宁波市水务环境事业做大做强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