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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级经济师协会 高经会-顾问工作
2014-10-10 50 返回列表

协会顾问工作制度

 

一、顾问的设置

作为协会常设的岗位和职务,根据协会具体情况和需要而定顾问人数。

二、顾问的性质

1、一类是要起作用,共同参与决策的实位顾问。

2、一类是协会聘请名人、专家、官员冠名的虚位顾问。

三、关于共同参与决策的顾问的有关要求

1、参与协会重大活动,并提出建议

2、参与年度工作计划等的编制,提出建议,对年度总结提出评价。

3、发挥顾问资源,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做好服务。

四、工作时间

基于参与协会决策的顾问年龄偏大,上班时间不作规定,视工作情况和顾问身体状况灵活处理。与秘书长和会长保持正常的联系。

五、待遇

由会长核定相应的待遇

六、任期

任期一届,一般可延续。

七、有关解释权归会长和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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