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后劲,推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新举措;部署推进减税降费,落实和优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的减税政策。
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过去一年受政策支持确保了上亿户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发展活力,而政策的最大功效,正是通过一而再、再而三地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更有信心练好“内功”,可持续地释放市场活力,如今,面对更高水平的发展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和强化减税降费举措,无疑将让更多市场主体受益,从而用市场的办法解决更多发展和就业的需求。
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就业
一直以来,围绕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展开的政策部署背后,都绕不开扩大就业保民生的最终需求。这一点在此次会议上更体现得淋漓尽致。
会议围绕改善就业环境;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支持扩大内需;优化民生服务供给;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等五大方面,提出了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稳就业保民生,确定了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
其中,诸如支持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加快商标专利注册申请全流程电子化等都被提上日程。而在最受关注的扩内需方面,会议明确将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合理放宽旅游民宿等市场准入。民生服务供给方面则再度释放了推动更多涉及民生的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积极信号。
“正所谓没有就业和市场主体活力就没有民生和社会稳定,一系列围绕支持和便利化企业主体发展和放开市场限制的举措背后,势必带动形成市场主体活力与就业稳定的积极态势。”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汪浩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让市场主体有意愿发展和迸发活力,更需要通过刺激经济增长减少失业、增加就业。
在他看来,在应对诸多不确定下,我们首先通过改革办法降低企业负担,让各类市场主体得以生存,现在要做的就是采用更多办法和举措,让企业“轻装上阵、开源节流”,从而促使企业逐步回归发展正轨,形成创造利润的良性循环,继而通过释放发展潜力不断吸纳就业和促进发展。
减税降费利好有助于
强化企业投资意愿
会议要求,要多用公平普惠的政策和改革,使市场主体更大受益,提升活跃度。同时引导地方利用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合理降低政府杠杆率,防止盲目铺新摊子,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作为“重头戏”,会议还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先进制造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从今年1月1日起至明年底,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进一步降低实际税负。
第二,从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第三,今年4月1日起,将运输设备、电气机械、仪器仪表、医药、化学纤维等制造业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会议指出,根据测算,上述政策加上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全年新增减税超过5500亿元。
真金白银的减税利好,对于企业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看来,减税降费措施有助于释放企业的发展积极性,长远来看,做好企业减税降费这篇大文章事关就业增长,更事关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他认为,税费负担过重直接影响利润增长,利润增长又直接强化投资意愿,继而形成吸纳就业、稳定发展的良性局面。
“企业实现投资增长的前提是有利润空间的存在,而一旦税费负担过重显然会降低利润空间,继而直接削弱投资意愿。”王晋斌表示,民间投资关系着整个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民营企业也是就业岗位贡献的重要力量,因此,确保中小微企业健康生存继而能够不断释放发展意愿,不仅事关稳就业目标的实现,更对长远的稳增长目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